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22  作者:张美娇   来源:  浏览量:33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按照《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24年度经批准立项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33项(含国家级111项),项目明细详见附件1。

二、验收办法

1.2024年度省级以上大创项目采取对项目成果物审核的形式进行验收,项目所属二级学院成立评审组(不少于3人)根据《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评审标准》(附件2)结合各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与项目实际,进行验收并给出验收结论。学校对院级验收结论进行审定,最终结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2.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原则上优秀项目不超过20%,良好项目不超过35%。各二级学院按照比例进行评审,项目成果具有良好展示度的(如有创新创业实效,实物、高水平论文与专利等成果支撑)优先评优。

3.项目验收结论须在学院内部公示后上报学校。

4.无故不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按不合格记。

三、时间安排

6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本单位项目的结题验收评审及公示工作。

6月11日~13日,进行校级审定及公示。

四、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6月10日16: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下述材料至大学生创业中心(SOVO)孙洪刚老师处。

1.《2024年省级以上大创项目验收结论表》(附件1),电子版一份;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电子版,以“结题报告+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命名(例:结题报告+24136310001+张三+李四)。

3. 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包括实物图片,软件著作权/软件截图,正式发表的论文、专利、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图片,签署协议或合同等。各项目佐证材料单独建文件夹提交,命名格式为“大创结题佐证+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例:大创结题佐证+24136310001+张三+李四)。

4.《2024年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编》(附件4)电子版。

5. 结项存档材料格式规范,将上述2-4中的结项材料以压缩文件的格式提交,命名方式附件1表中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指导教师,如: 113-基于深度学习的车牌识别检测- S202413631193-高博。各学院做好项目结项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提交电子版至S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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