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在2017年下半年尝试采用“双轨制”,同时开展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自主项目和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的立项,立项后的43项创新创业基金项目将全部实现知识产权转化。
汲取2017年项目实施经验,2018年创新创业学院将实行校级大创项目双轨制全面融合,开展一体化实施计划。根据东软校发《创新创业专项实践经费管理办法》,2018年校级大创项目分成重大基金项目、重点基金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基金项目需符合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或为我校未来建设和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的重大应用研究课题,支持在申报领域获得过专利,可实现产品知识产权转化或产品市场化的项目。此类项目立项后将面向全校师生公开招标,由中标者开展项目实施,匹配专项资金,产品必须实现高价值的知识产权转化方可结项。
重点基金项目需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在某一重点领域体现技术、理念、思想、服务等创新性,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可以实现产品快速应用,持续可实用性强,产出成果明显、超前部署的项目,支持对学校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项目。此类项目立项后将面向全校师生公开招标,由中标者开展项目实施,匹配专项资金,结项需要知识产权成果。
一般项目需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研究,旨在培养学生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挖掘创新的思维。此类项目采用“专项专做”实施方式,无专项资金支持。
一、申报形式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校级立项采用集中申报和个人申报两种形式进行。
集中申报:每年两次面向各系部开展集中申报,由各系部统一上交创新创业学院。(本次截止时间3月30日)
个人申报:创新创业学院全年随时接收学生个人申报,集中审核。
个人申报方式:
-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可通过SOVO微信公众平台(名称:NeusoftSOVO)“项目报名-SOVO创新项目报名”完成项目申报,创新创业学院会在一周内回复。
-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可直接到A15-117办公室(SOVO体育馆地下一层)找宁明皓老师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 面向对象。创新创业项目校级立项面向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凡学有余力,对科技创造或创业实践兴趣浓厚,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创业实践基本素质的学生均可参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团队合作项目,团队人数原则上为3-8人。项目组应考虑成员年级梯队分布。
- 项目选题。申报者可根据市场需求、教师或学生实际所需、校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撰写项目申报书。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原则上近2年的立项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每个项目的负责人仅限1人,且负责人仅限主持1个项目。校级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新一轮校级立项,如需主持,须提供项目完成情况说明。
- 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来自于校级以上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库;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未结项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两项;指导教师要具备良好的创新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研究或创业实践,及时提交项目辅导记录表。
- 项目实施期限。校级创新创业项目自立项之日起至项目结项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如延期需向创新创业学院提出申请。重大基金和重点基金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
三、激励保障
- 获得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并顺利结项的学生,可依据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相关管理办法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 通过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及参与人可以申请“SOVO认证工程师”荣誉称号。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SOVO工程师认定标准”进行评选并对符合标准的申请者颁发“SOVO工程师认证证书”。
- 学校将适时组织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成果展,推荐参加各级创新创业类竞赛活动。
四、申报流程
-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项目评审。
- 重大、重点项目:立项的重大、重点基金项目将面向全校师生统一招标,执行项目投标、评标、议标、中标等流程,最终由中标者开展项目实施,创新创业学院会根据项目实施周期、难易程度等多种要素匹配资金,招标通知另行发布。
联系人:
宁明皓老师 电话:84832280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部
2018年3月28日